全部、所有。[例]你儘管放手去做,一切有我負責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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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一例、一律。《史記.卷八七.李斯列傳》:「諸侯人來事秦者,大抵為其主游閒於秦耳,請一切逐客。」《五代史平話.周史.卷上》:「此等虛文,宜一切革罷。」
全部、所有。為總括之詞。如:「一切開銷」。《隋書.卷三五.經籍志四》:「捨太子位,出家學道,勤行精進,覺悟一切種智,而謂之佛,亦曰佛陀,亦曰浮屠,皆胡言也。」《紅樓夢》第六四回:「於是連夜分派各項執事人役,並預備一切應用旛杠等物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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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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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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