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施於臉部割鼻或刺額的刑罰。《周禮.秋官.小司寇》:「聽民之所刺宥,以施上服下服之刑。」漢.鄭玄.注:「上服,劓墨也;下服,宮刖也。」
上等服裝。《魏書.卷一○○.契丹傳》:「靈太后以其俗嫁娶之際,以青氈為上服。」《元史.卷一三三.塔出傳》:「復賜珍珠上服,拜榮祿大夫、遼陽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。」
外衣。漢.司馬相如〈美人賦〉:「女乃弛其上服,表其褻衣,皓體呈露,弱骨豐肌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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