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來稱譽他人著作有如典範一般。《梁書.卷三五.蕭子恪傳》:「伏以聖旨所定樂論鍾律緯緒,文思深微。命世一出,方懸日月,不刊之典,禮樂之教,致治所成。」唐.牛希濟〈褒貶論〉:「以一字稱褒貶之意,為千載不刊之典。」也作「不刊之書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