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持婚禮。[例]他們的婚禮,請了鄉里中最有名望的長者主婚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主持婚禮。元.馬致遠《薦福碑》第一折:「哥哥可有甚麼好親事舉保?將來就勞哥哥主婚,成就這門親事。」《聊齋志異.卷一二.薛慰娘》:「此生品誼可託,待汝三兄至,為汝主婚。」
主持婚禮的人。明.陳汝元《金蓮記》第一二齣:「月下傳言,多蒙作伐,堂前醮酒,權作主婚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五:「院判一而揀日,如言殯葬已畢,就央府判做個主婚,將小娟娶到家裡,成其夫婦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主持婚事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處理結婚ê約定kap婚姻有關ê一切事項(由新郎、新娘ê尊長負責)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