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代內自九卿、郎將,外至郡守、尉,俸祿皆為二千石,其中又分三等: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比二千石,約當於後世的三品官,地位並不顯赫。後因稱郎將、郡守、知府為「二千石」。《史記.卷一○.孝文本紀》:「臣謹請陰安侯列侯頃王后與琅邪王、宗室、大臣、列侯、吏二千石議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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