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敬稱同知,因其地位次於知府,故稱為「二太爺」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一七回:「二相公,你可知道縣裡老爺壞了?今日委了溫州府二太爺來摘了印去了。」
舊時對富家僕從的尊稱。《紅樓夢》第九五回:「二太爺,你們這會子瞧我窮,回來我得了銀子,就是個財主了,別這麼待理不理的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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