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判過程中的五種弊病。《書經.呂刑》:「五過之疵,惟官、惟反、惟內、惟貨、惟來。」
五種過失。指交非其人、遊戲怠惰、動作無儀、臨事不恪、用度不節。見宋.王應麟《小學紺珠.卷一○.儆戒類》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