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名:(1)漢置,為京師三輔之一。參見「京兆尹」條。(2)民國初年改稱清順天府為「京兆」,直隸中央。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,遂廢入河北省。今北平市為其舊治。
職官名。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。參見「京兆尹」條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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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地名)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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