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外族或外國之間的矛盾,使其互相衝突,削減力量,以便乘其隙而攻伐之。《後漢書.卷一六.鄧禹傳》:「議者咸以羌胡相攻,縣官之利,以夷伐夷,不宜禁護。」也作「以夷治夷」、「以夷制夷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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