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一種樂器或人聲為主體,而以其他樂器配合演奏。[例]聲樂家獨唱時,喜歡用鋼琴來伴奏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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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以一種樂器或人聲為主,而以其他樂器配合。為英語accompainment的意譯。一般常用的伴奏樂器有鋼琴、吉他、魯特琴等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以一種樂器或人聲為主體,而用其他樂器配合演出。
我唱歌,伊彈琴替我伴奏。 Guá tshiùnn-kua, i tuânn-khîm thè guá phuānn-tsàu. (我唱歌,他彈琴幫我伴奏。)
我唱歌,伊彈琴替我伴奏。
Guá tshiùnn-kua, i tuânn-khîm thè guá phuānn-tsàu.
(我唱歌,他彈琴幫我伴奏。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動
以一種樂器或人聲當做主體,而以其他樂器來配合演奏。
聲樂家獨唱該下,當好用鋼琴來伴奏。聲樂家獨唱時,很喜歡用鋼琴來伴奏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