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租田地耕種。[例]佃農、佃租、佃戶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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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名
承租他人田地耕種,或為他人傭耕的人。明.張自烈《正字通.人部》:「佃,代耕農也。」《宋史.卷一七三.食貨志》:「稽其畝步,訂其主佃,亦莫如鄉都之便也。」
動
承租土地。《晉書.卷二六.食貨志》:「又廣開水田,募貧民佃之。」
耕種。《史記.卷六九.蘇秦傳》:「南有碣石、鴈門之饒,北有棗栗之利,民雖不佃作而足於棗栗矣。」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議對》:「佃穀先曉於農,斷訟務精於律。」
打獵。通「田」、「畋」。《易經.繫辭下》:「作結繩而為罔罟,以佃以漁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