吞併。如:「經過金融海嘯後,大財團併兼了不少的中小企業。」漢.賈誼〈過秦論〉:「秦併兼諸侯,山東三十餘郡,繕津關,據險塞,修甲兵而守之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