耗用、花費。《喻世明言.卷九.裴晉公義還原配》:「一連求了五日,並不作准。身邊銀兩,都在衙門使費去了。」
古代有事進出官府時,賄賂公人的紅包。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一:「點了名,辦了文書,解將過去。免不得書房與來差多有了使費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三八回:「因他進牢後用的使費很多,是以免掉不帶,這時出去,倒要做做場面。」也稱為「使用錢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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