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某些罪犯,拘束其身體自由,僅命其遵守一定的事項,接受警察機關、自治團體、慈善團體、本人最近親屬、家屬等指導、輔助,以期改善與適應社會的處分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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