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延殘喘。《後漢書.卷八二.方術傳上.謝夷吾傳》:「竊以占候,知長當死。近三十日,遠不過六十日,遊魂假息,非刑所加,故不收之。」《明史.卷一二三.明玉珍傳》:「若必欲崛強一隅,假息頃刻,魚遊沸鼎,燕巢危幕,禍害將至。」
暫時休息。《宋書.卷五七.蔡廓傳》:「今所忌憚,唯在於公,百姓喁喁,無復假息之望,所冀正在公一人而已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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