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純為假言命題、或其中一前提為假言命題所構成的三段論。如「如甲則乙,如乙則丙,故如甲則丙」此為純假言三段論式;「如甲則乙,今甲,故乙」,「如甲則乙,今非乙,故非甲」此為混假言三段論式,前者為立式,後者為破式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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