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動詞]服兵役。依照兵役法令規定,年齡年滿19歲的男子依法都應接受徵兵處理。
伊今年若閣考袂牢大學,這聲無去做兵袂煞矣。 I kin-nî nā koh khó bē tiâu tāi-ha̍k, tsit-siann bô khì tsò-ping bē suah--ah. (他今年如果又考不上大學,這下子必定要當兵了。)
伊今年若閣考袂牢大學,這聲無去做兵袂煞矣。
I kin-nî nā koh khó bē tiâu tāi-ha̍k, tsit-siann bô khì tsò-ping bē suah--ah.
(他今年如果又考不上大學,這下子必定要當兵了。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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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兵役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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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
凡到達法定年齡者,在一定期間內,必須到軍隊中接受國家軍事訓練,以成為一名戰士,而為國家安全做準備。
𫣆國家个憲法規定男仔人滿二十歲都愛做兵。我們國家的憲法規定男人滿二十歲都要當兵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