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揚宗教教義。[例]為渡化眾生,法師不辭辛勞到各地傳教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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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專門負責傳達政教命令的官吏。南朝宋.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寵禮》:「桓武嘗請參佐入宿,袁宏伏滔相次而至,蒞名府中,復有袁參軍,彥伯疑焉,令傳教更質。傳教曰:『參軍是袁、伏之袁,復何所疑?』」
宗教家宣揚教義。唐.皇甫冉〈贈普門上人〉詩:「慧力堪傳教,禪功久伏魔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八回:「他們因見這地方峰巒聳秀,水木清華,所以買了這地方,蓋了一座教堂,攜帶家小在此居家傳教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傳道,佈道。
傳教--ê=宣教師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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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
傳布宗教教義。
為著宣傳基督教教義,這個神父到世界各地傳教。為了宣傳基督教教義,這個神父到世界各地傳教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