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有行使參政權的國民。憲法規定,凡年滿二十歲,在某行政區域內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,未被褫奪公權,未受禁治產宣告,取得公民資格的居民。[例]除了享受權利,也該盡應盡的義務,這才是一個好公民。
今高中課程之一。以培養學生成為健全公民所必須具備的知識為主要內容。[例]公民教導我們實踐生活規範,是一門不可忽視的學科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擁有一個國家的國籍,依其憲法或法律規定,享有國家賦予公法上之權利,以及負擔公法上義務之國民。清.徐珂《清稗類鈔.譏諷類.亦公民也》:「公民,人民之有公權得選舉議員者也。」
為公眾利益著想的人。《韓非子.五蠹》:「行貨賂而襲當塗者則求得,求得則私安,私安則利之所在,安得勿就?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。」
君王的百姓。漢.劉向《古列女傳.卷六.齊傷槐女》:「妾父衍,幸得充城郭為公民。」《魏書.卷七一.列傳.裴叔業》:「今大計已爾,勢不可追。恐民非公民,吏非公吏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