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日士紳對巡撫、按察司、道臺、知府等本地長官的稱謂。《喻世明言.卷二.陳御史巧勘金釵鈿》:「若非老公祖神明燭照,小女之冤,幾無所伸矣。」
複姓。如史記仲尼弟子傳有公祖句茲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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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祖先。
對知事或裁判官ê尊稱。
對神ê尊稱。
(1) 孝公祖=祭祖先。(2) 老爺公祖。(3) 天公祖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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