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雅簡要。《三國志.卷一○.魏書.荀彧傳》裴松之注引張璠《漢紀》:「因事以明臧否,致有典要。」
準則、標準。清.王夫之《薑齋詩話.卷下》:「『一三五不論,二四六分明。』之說,不可恃為典要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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