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/名
包容、接受。例:包函。
把言語用文字書寫下來,以傳達給特定對象的書面文件。例:函授。
用於各級機關間的公文往返。例:公函。
用來收藏物品的盒子。例:鏡函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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