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罰置放不用。《史記.卷四.周本紀》:「故成康之際,天下安寧,刑錯四十餘年不用。」漢.王充《論衡.自然》:「然而漢朝無事,淮陽刑錯者,參德優而黯威重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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