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trl+K

搜尋方式

區公所


區公所

  1. 次於市的地方自治組織。設區長一人,綜理全區政務,並承市長之命,辦理自治行政及各項交辦事務
    [例]哥哥到區公所兵役課辦理緩徵手續。

區公所

  1. 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組織,設區長一人,綜理全區政務,並承市長之命,辦理自治行政及交辦事項


區公所

  1. [名詞]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組織,承受市長的命令,辦理自治行政及交辦事項


首頁
搜尋
收藏
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