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稱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惡口、不綺語、不貪欲、不瞋恚、不邪見十項道德行為。《大智度論》卷四六:「復次,有二種戒,有佛時或有或無;十善有佛無佛常有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