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國大代表全體以無記名單記法互選若干人組成,按往例平均十二票可當選一人,綜理會期內的一切事務。成員有輪流擔任大會主席、覆核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連署提名名單、公告當選及在當選證書簽名蓋章等職權。國民大會已於民國九十四年停止運作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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