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錢財而謀害人命。元.曾瑞《留鞋記》第二折:「你如今將俺主人擺佈死了,故意將這繡鞋揣在懷裡,正是你圖財致命。」也作「圖財害命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