夾鍾,為十二律呂之一。《周禮.春官.大司樂》:「凡樂,圜鍾為宮,黃鍾為角。」宋.沈括《夢溪筆談.卷五.樂律一》:「圜鍾六變,函鍾八變,黃鍾九變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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