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各都市以及附近區域,劃定標準地區,分別鑑定其正常地價並予公布的制度。公告地價的目地在於使其成為一般土地買賣時依據的指標,同時亦可為政府因建設需要徵收土地時付給地主補償的標準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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