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法公正無所偏袒。如:「法官須執法不阿,以實現社會之正義公理。」《明史.卷一三八.周禎列傳》:「洪武九年擢刑部侍郎,執法不阿,為御史大夫陳寧所忌,坐事死貶所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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