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子女受父母懲罰時的態度,此為孝順的表現。參見「小杖則受,大杖則走」條。《後漢書.卷一三.隗囂傳》:「昔虞舜事父,大杖則走,小杖則受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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