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諺語)女婿當孝順岳父岳母,以克盡人子的義務。《三俠五義》第二八回:「鄭新便向我說:『女婿有半子之勞,惟恐將來別人不服,何不將周字改個鄭字,將來也免得人家訛賴。』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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