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人民與財產。語出《左傳.僖公二十三年》:「子女玉帛,則君有之;羽毛齒革,則君地生焉。」後用以泛指財物、美女。《舊唐書.卷六九.薛萬徹傳》:「于時北海完富,蘭利其子女玉帛,與群盜相應,破其本鄉城邑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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