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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查


存查

  1. 保留以備查考。
    [例]單據一式二聯,一聯由客戶收執,另一聯則由本公司存查。

存查

  1. 保留以備查考。如:「這件公文請存查。」《福惠全書.卷七.錢穀部.比較》:「則查截票根亦宜封印,以便歸總存查。」


存查

  1. 戶口門牌ê原簿存tiàm官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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