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重長上。《禮記.祭義》:「致鬼神,以尊上也。」
長輩、長上。《後漢書.卷一○.皇后紀上.章德竇皇后紀》:「朕奉事十年,深惟大義,禮,臣子無貶尊上之文。」
稱謂。尊稱他人的母親。《宋書.卷九一.孝義傳.何子平傳》:「尊上年實未八十,親故所知,州中差有微錄,當啟相留。」
對別人的僮僕稱其主人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