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源於法國民間的一種三拍子舞曲。為英語minuet的意譯。早期按社會地位高低為序,講究禮儀,並於起舞前先屈膝向舞伴和觀眾行禮。路易十四時,由盧利等音樂家引入法國宮廷,經路易十六的提倡而風行於全歐。十七、十八世紀時,常用於組曲和交響曲中,作為一個樂章,以其中庸的速度和優雅的風格為特色。初時僅是小二段式的曲體,現在一般多為大三段式、三拍子的形式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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