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方言。指扒手。清.徐珂《清稗類鈔.爵秩類.京城管理地面之官》:「街市小竊俗號小綹者,倘被其竊,苟鳴之官廳,三日之內,無不返者。」《品花寶鑑》第八回:「銀子在戲園門口,被小綹割去了。」也稱為「小李」、「小利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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