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年滿九歲到十二歲的兒童所從事的棒球運動,稱為「少棒」。每場比賽六局,不得盜壘,壘距較短,球棒較輕,投手有隔場和隔日限制,可暫停次數較多等,均有異於成棒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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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