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幣貨物。《戰國策.趙策四》:「敝邑寡君亦竊嘉之,不敢寧居,使下臣奉其幣物三至王廷。」《漢書.卷二四.食貨志下》:「南陽、漢中以往,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,傳車馬被具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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