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跡敗露,人贓俱獲。元.鄭光祖《周公攝政》第四折:「今日個將汝擒獲,對證無差,并贓拿敗。」也作「併贓拿賊」、「做賊捉敗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