稱謂。前妻所生的子女稱父親續娶的妻子為「後母」。[例]這位後母視前妻所生子女如己出,讓親友們內心寬慰不少。[△] 繼母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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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妻所生的子女稱父親續娶的妻子。《史記.卷一.五帝本紀》:「順事父及後母與弟,日以篤謹,匪有解。」也稱為「繼母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