享有高壽。《新唐書.卷七八.宗室列傳.江夏王道宗》:「貞觀九年,為交州都督,以南方瘴厲,恐不得年,頗忽忽憂悵,卒于官,贈交州都督。」元.劉詵〈哭袁從義〉詩:「齎志不得年,追憶有餘愴。」
享年。金.元好問〈恆州刺史馬君神道碑〉:「兵人欲降君,擁迫而行,言語相往復,竟不屈而死,得年四十有六。」清.全祖望《宋元學案.卷六三.勉齋學案》:「乾、淳之盛,晦庵、南軒、東萊稱三先生,獨晦庵先生得年最高,講學最久,尤為集大成。」
近代稱人死之年在三十以下者。如:「他才得年二十有七,真是天妒英才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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