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去世的日子,舊俗在此日禁止娛樂行為,故稱為「忌辰」。明.高明《琵琶記.五娘尋夫上路》:「但過小祥忌辰,展開與他燒些香紙,奠些涼漿水飯,也是奴家心素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七:「過了兩日,卻是亡夫忌辰。」也稱為「忌日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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