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和腳不在一起。指被殺害。《史記.卷四七.孔子世家》:「有司加法焉,手足異處。」漢.袁康《越絕書.卷七.越絕內傳陳成恆九》:「孤雖要領不屬,手足異處,四肢布陳,為鄉邑笑,孤之意出焉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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