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間藝人不在一般劇場內賣藝,而在廣闊的地方從事表演。元.周密《武林舊事.卷六.瓦子勾欄》:「或有路岐不入勾欄,只在要鬧寬闊之處做場者,謂之『打野呵』,此又藝之次者。」也作「打窠地」、「打野火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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