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示公文的言詞。《福惠全書.卷一一.刑名部.掛號》:「每期准過呈狀,付經管掛號,將殊語、原告被證姓名,批語、承行差役姓名,填寫後列前件,以便登填如何歸結。」
對於文章的評語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一回:「所以我有一個小兒,而今且不教他學醫,從先生讀著書,做了文章,就拿來給杜少爺看。少爺往常賞個批語,晚生也拿了家去讀熟了,學些文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文章等ê批註;請願書ê官人批註意見。
判決ê正本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