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情追加付錢。古早台灣民間ê不動產買賣ê慣例,普通ê賣渡金以外,賣渡了若賣主生活有困難,就支付同情ê追加金,才將所有權移轉hōo買主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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