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在公署中擔任抄寫工作的人。清.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.卷一.灤陽消夏錄一》:「街談巷議,或有益於勸懲,聊付抄胥存之。」也作「鈔胥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