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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認


招認

  1. 承認罪狀。
    [例]由於人證、物證俱全,歹徒終於招認了。

[似]供認

招認

  1. 承認罪狀。《警世通言.卷三三.喬彥傑一妾破家》:「高氏抵賴不過,從頭招認了。」《老殘遊記》第一六回:「我勸你們早遲總得招認,免得饒上許多刑具的苦楚。」也作「招承」。


招認

  1. [動詞]認罪。承認罪狀。

    這个嫌疑犯已經招認矣。

    Tsit ê hiâm-gî-huān í-king tsiau-jīn--ah.

    (這個嫌疑犯已經認罪了。)

    近義詞 認罪
分類 法律

招認

  1. 承認,服罪。

  • 順供(keng)招認
  • phah kah死to m̄招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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