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出一部分錢。如:「他為人樂善好施,時常撥錢救助窮苦的人家。」《宋史・卷四二四・徐鹿卿傳》:「歲大饑,人相食,留守別之傑諱不詰,鹿卿命掩捕食人者,尸諸市。又奏援真德秀為漕時撥錢以助振給,不報。」《朱子文集・卷一七・奏狀二・奏救荒事宜畫一狀》:「臣愚欲望聖慈深察前項事理,特降睿旨,更撥錢一百七十萬,揍前所給通作二百萬貫,令臣及早分給諸州,廣行運糴。」
向人調錢。如:「公司財務吃緊,負責人急得四處撥錢,企圖度過難關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一時融通金錢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
動
臨時調頭寸,短期即還。撥,本字未定,從俗暫用。
公司經營有困難,愛先摎人撥錢正做得維持。公司經營有困難,要先向人調頭寸才可以維持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